一、法院对于离婚房产会如何分割
1、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会准许。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的,那法院会判决由该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屋的,法院在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会拍卖该房屋,然后分配拍卖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在明确了哪些债务时夫妻共同债务后,还要弄清楚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执行。
2、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受益;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包括: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明确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3、相关法律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除当事人约定外,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再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驿站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