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未成年的孩子能分得家中财产吗
1、父母离婚,未成年的孩子不能分得家中财产,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没有关系。但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想把一部分财产留给孩子,只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也是可以的,该行为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孩子家庭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有经济能力的一方财产平等分割。具体的分割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按最高人民法院法规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2)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该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关于抚养权出现争议的,可以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愿达成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综上所述,针对夫妻双方的法律,在对夫妻离婚财产的规定当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所得组成的,子女并不参与在其中,所以在双方财产的分割当中,子女是没有权利去分割父母财产的,只有在继承关系中才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驿站咨询专业律师。